当前位置: 首页 > 综合

浙江证监局:对宋城集团 黄巧灵 黄巧龙 刘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天天头条

日期:2023-03-01 11:01:39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月6日,浙江证监局官网发文称,经查,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、黄巧灵、黄巧龙、刘萍未如实披露股权转让相关“差额补足义务及超额收益安排”具体内容,信息披露不完整。根据相关规定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标签: 股权转让 监督管理 超额收益 信息披露

上一篇: DJ电音吧|世界快看

下一篇: 最后一页

热门推荐

猜你喜欢

市场